《重庆市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重庆市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对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的是渝职改办〔2005〕77号文件,正高级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的是渝职改办〔2006〕47号文件,两份文件的发文时间不同、覆盖范围不同,导致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各层级申报条件的难易程度设计上不够合理,没有形成逐级递增的难度梯次,整体性、系统性不强。渝职改办〔2005〕77号文件颁布实施超过了18年,当时确定的业绩成果没有考虑到取得专利授权等科技成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要求,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基于以上情况,为使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的职称申报有据可依,迫切需要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制度。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2019年第40号);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02号);
5.《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破立并举,导向鲜明
在条件设置上更加重视工程实践、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实际贡献,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实践性、创新性、技术性,对确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年限等要求限制破格申报职称,树立以实力论英雄、按实际水平定职称的新评价标准。
(二)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因地制宜设置专业能力与业绩条件两大类要求,每大类又分别设置若干项具体条件,同时条件设置上更加重视成果转化、个人业绩能力等实际成效,强化责任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减少急功近利、浮夸张扬,引导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
(三)服务发展,开放创新
围绕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整体谋划对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人才的需求,设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自然资源数据库建设,科研项目,标准制定,专利申请等方面的业绩条件,激发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人才设计实践能力和创新创造活力,引导提升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国土空间规划专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工程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3899013。
《重庆市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重庆市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对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工程技术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技术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数量超过398万,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水平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建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为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强国、科技强国提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2.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2019年第40号);
3.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4. 《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
5. 《工程技术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47号);
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02号);
7. 《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申报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破立并举,导向鲜明
测绘地理信息作为偏重应用型、实践性的专业,申报条件的制定注重成果应用导向,破除“四唯”观念,去掉普通论文条件,将科技核心期刊论文条件作为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业绩条件的可选条件,而不是必须条件;注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技术方法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坚持科技创新、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突破,树立以业绩论英雄、按实际水平定职称的评价标准。
(二)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测绘地理信息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特点,设置专业能力与业绩条件要求,并在条件设置上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个人业绩能力等实际成效,强化责任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减少急功近利、浮夸张扬,引导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
(三)服务发展,注重实际
围绕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对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的需求,坚持从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角度和实际设置申报条件。在设置业绩条件时,既考虑科研技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充分考虑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将完成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作为业绩条件之一,尽量做到范围广泛、兼容并包;同时,统筹兼顾主城区及区县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考虑难度适当问题,使得职称申报条件既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应水平,又能够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起到充分的激励作用。
七、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3899013。
《重庆市工程技术土地资源专业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重庆市工程技术土地资源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对土地资源专业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土地资源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土地资源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土地资源专业人才是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力量。土地资源专业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专业特点较强。经过多年的发展,聚集了一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专业人才。一直以来,我市土地资源领域缺乏单独、系统的人才水平和能力评价体系,制约了土地资源专业人才成长和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因此,随着土地资源精细化、现代化管理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和制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性人才队伍。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3.《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土地资源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土地资源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五、土地资源专业职称有哪些层级?
土地资源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土地资源技术员、土地资源助理工程师、土地资源工程师、土地资源高级工程师、土地资源正高级工程师。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一)遵循规律,科学评价
遵循土地资源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职业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设置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条件三大类要求,每大类又分别设置若干项具体条件。在设置业绩成果条件时,以“跳起来摸得着”为标准,充分考虑难度适当问题,使得职称申报条件既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应水平,又能够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起到充分的激励作用。
(二)分级递进,注重能力
在具体条件设置上,合理确定各层级评价项目及指标数量,把握正常申报业绩条件与破格条件的易难关系,形成了各层级逐级递增的难度梯次。同时,各层级业绩条件注重体现参与程度、发挥作用和做出贡献大小的逐级递进,不单纯以数量增加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三)破立并举,突出应用
土地资源专业是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的交叉学科,偏重探索性、应用性、政策性。坚决破除“四唯”倾向,不将学历、资历、论文、奖项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必须条件,注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方法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能力。在传统工程技术业绩成果的基础上,将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纳入业绩条件,突出创新性、技术性、实践性,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技术难题,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七、土地资源专业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工程技术土地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3899013。
《重庆市工程技术地质专业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一、《重庆市工程技术地质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出台的背景?
地质工作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专业性较强。重庆市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群体庞大,每年申报职称评审人数众多,现有的工程类职称评审条件和评价标准不能覆盖全部地质专业,从而无法准确评价地质工作内容和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制定专门针对地质专业人才的职称评定条件标准是必要的。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评价标准,适应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的特点,分专业领域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2018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继续沿用工程、卫生、农业、经济、会计、统计、翻译、新闻出版广电、艺术、教师、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职称系列,各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
基于上述背景,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建设高素质的地质专业人才队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在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指导下,市地勘局干部人事处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地勘系统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重庆市工程技术地质专业各级职称申报条件。
二、该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市工程技术地质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共九章二十条,分别是总则、适用范围、基本条件、技术员申报条件、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工程师申报条件、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附则。
第一章总则,阐明了制定本《申报条件》的目的、意义、依据,明确了地质专业职称的层级。
第二章适用范围,明确了适用于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地质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基本条件,主要从政治思想、继续教育等方面作出正反两方面的详细规定。
第四章技术员申报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五章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六章工程师申报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五个方面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七章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五个方面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八章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五个方面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九章附则,对专业分类和《申报条件》中的相关名词解释等进行了明确说明,说明了本申报条件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三、该项政策主要涉及哪类人?
本条件适用于全市从事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地质实验测试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迟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该项政策有哪些新的规定?
(一)申报条件更加符合国家有关人才导向。按照国家、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申报条件设置更加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四唯”倾向,对确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年限等要求限制,破格申报。初级职称把握定性不定量的原则,设置学历资历、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三个方面的条件。中级和高级职称每个层级设置学历经历和能力业绩两个类别,能力业绩条件中设置专业知识理论、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四个方面。体现了遵循工程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阶段职业特点的要求,更加能激发工程技术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二)专业设置更加合理。本条件所指市地质专业领域包括:1.地质矿产类:地质矿产(含固体、液体和气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煤田地质、矿山地质、探矿工程、采矿工程、物化遥地质、古生物地质等专业;2.水工环地质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生态地质、旅游地质、地质环境评价、岩土工程、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结构设计等专业;3.地质实验测试类: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选冶试验、地质环境检测、工程检测等专业。分类合理,专业全面,基本涵盖了地质专业领域所有专业,新增了如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结构设计、地质环境检测等新型专业,删除了地质测绘专业(将其归入工程技术测绘专业领域),与现有地质专业工作契合度高。
(三)搭建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贯通发展的桥梁。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本条件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32号)有关规定申报相应的地质专业工程技术职称。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rlsbj.cq.gov.cn/zwgk_182/zcjd/rcrs/202308/t20230814_12237245.html